关于考试试卷格式的相关说明
各院系、思政部、科研中心:
为规范合理命题,从本学期开始,任课教师命题使用新的试卷模板,试卷按相关规定进行排版。
一、字体、字号规定:
1、试卷主标题,用宋体、小三号字,加粗。
2、试卷副标题,用楷体、四号字,加粗。
3、试卷的相关说明,用楷体、小四号字。
4、得分栏,用宋体,小四号字。
5、试卷正文:(1)大题号,用宋体,小四号字。
(2)小题号及试题内容,用宋体、五号字。
二、行距
1、试卷标题,采用模板的有关格式,不得更改。
2、试卷正文,采用1.5倍行距。
三、试题命名方式为:“**院系**年级**班(或专业)《***》(课程名称)试题A”,例如:“人文科学系、数理科学系2012级《大学英语》试题A”、“数理科学系2012级数学教育《高等数学》试题B”。
四、鼓励命题教师将试卷和答题纸分开,答题纸的格式与试卷格式相同。若使用答题纸,试卷上的得分栏可以去掉。
五、命题教师要科学合理的排版。
教务处
201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