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稿)
为了加强对多媒体教学设备的管理,更好地为教学服务,依据《淄博师专院系多媒体教学设备管理办法》之规定,制定如下办法:
一、 管理制度
1、 多媒体教学设备用于教育教学活动,不得用于其它用途。非教育教学时间使用多媒体须向教务科提出申请。
2、 爱护多媒体教学设备,不准擅自移动或拆卸设备,不得更改系统设置。
3、 遵守多媒体设备操作程序,未经允许,任何学生不得对设备进行操作。
4、 由于使用不当或人为破坏造成的设备损坏,以及由于管理不到位造成的设备丢失,经信息网络管理中心鉴定,由相关班级承担两倍的设备费用。
5、 保持好设备的整洁卫生,机柜内无粉尘,控制台上不准堆放杂物。
6、 班主任要认真履行本规定,做好本班多媒体的管理与使用工作。
7、 任课教师要及时做好使用多媒体的登记工作,使用完毕要及时关锁。
二、 教师管理员职责
1、教师管理员由系教务科人员担任,负责管理培训全系学生管理员。
2、负责落实《淄博师专院系多媒体教学设备管理办法》。
3、负责做好与信息网络管理中心等学校部门的信息传递及检查督导工作。
4、负责学期始末多媒体钥匙的发放与收存。
5、定期巡查各班级的使用情况,并做好各班的使用记录。
三、 学生管理员职责
6、各班级指定学生管理员(最好由班长担任)。学生管理员因特殊情况不能履行职责时,要及时指定第二学生管理员,并做好钥匙、工作、责任等项目的交接工作。
7、学生管理员负责钥匙的保管。在正常上课期间,如果教师需用多媒体,学生管理员须提前10分钟到岗,并按要求开启机柜和相应教学设备,待下课后及时关闭机柜和相应教学设备。
8、负责多媒体教学设备的日常维护,负责做好多媒体设备的卫生保洁工作,确保多媒体教学设备的安全。
四、 奖励与惩罚
1、院系每学期对各班多媒体教学设备管理办法执行情况,进行总结与评比,并将成绩纳入到班级考评中来。对于学生管理员职责履行的情况,院系也将纳入到对学生评优和入党的考评中来。
2、未经允许,不得使用多媒体教学设备玩游戏、听音乐、看电影等,不允许私自配机柜钥匙,或将机柜钥匙委托他人。因管理不当造成多媒体的损坏,班级将被取消一切评优资格,学生管理员也自动取消本年度的评优资格。
五、 报修审批流程
1、学生管理员针对多媒体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异常,应及时向系教师管理员汇报,并及时联系报修,争取尽快排除故障。
2、原则上不允许学生周末使用设备。如果确实有与学习有关的活动需要启用多媒体,则活动发起者需到系教务科提交活动申请,经批准后加盖系章,班级管理员方可开启多媒体系统。
六、 附则
1、本办法由人文系教务科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2011年11月28日起实施。
人文科学系
2011年11月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