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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师专人文科学系党总支教研室、学生党支部工作制度(试行)

作者:人文系党总支 时间:2011-11-22 点击数:

一、“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是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一课”是指按时上好党课。

 

(一)支部党员大会

 

1、支部党员大会召开的时间: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一般定于每季度第一个月上旬召开。党支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提前召开或适当增加大会的次数;无特殊情况,一般不宜推迟召开。

2、党员大会的主要内容:

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研究决定在本单位贯彻落实的计划和措施。

 

2)定期听取和审查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并讨论通过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

 

3)按照上级党组织的要求,联系实际,讨论决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4)讨论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事宜。

 

5)讨论决定对先进党支部、党小组、先进党员责任区、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表彰,并向上级党组织推荐先进;对犯有错误的党员、不合格党员,提出处理意见。

 

6)选举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讨论罢免、撤换不称职的支部委员会或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

 

7)讨论上级党组织布置的任务和支部委员会提交的其他重要问题。

 

(二)党支部委员会会议

 

1、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党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遇紧急事情需要研究,可随时召开。具体时间由党支部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2、党支部委员会会议的内容

 

1)关于党支部工作的计划、总结、重要活动的安排部署等。

2)关于党支部委员会的思想工作和党员管理教育。

3)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批示和决定。

4)关于发展党员。

5)关于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保证完成教育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学习等任务。

6)关于选拔干部、人事安排和机构调整,以及对党员的奖励惩治。

7)关于工会和共青团学生会等群团组织的重大问题

8)关于党支部领导班子的自身建设。

(三)党小组会

 

1、党小组会召开的时间

 

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到二次,如支部有特殊任务,党小组会的次数可以增加。具体时间由党小组长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2、党小组会的内容

 

1 组织党员开展各种内容的学习,重点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 研究如何贯彻执行党支部决议和决定,制订完成各项任务的措施。

3 听取党员关于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的汇报,有针对性地做好党员的思想工作。

4)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帮助党员发扬成绩、克服缺点、纠正错误,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5)根据党支部的部署,向党员分配布置工作。

6)讨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教育及预备党员转正问题。

7)讨论违纪党员的处理问题。

8)进行党员鉴定、评议,评选优秀党员。

9)分析周围教职工学生的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情况,密切同群众的联系,研究如何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四)党课教育

 

1、上党课的时间

 

根据上级党组织的要求,每季度应组织党员上一次党课,时间一般定为每季度第二个月的中旬,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安排。每年至少有一次是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进行授课。

 

2、党课教育的内容

 

1)结合中心工作对党员进行形势任务教育。对党员进行形势和任务的教育,是党课教育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团结广大职工实现党的基本路线的中心环节,应结合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特点,突出基本国情的教育,经济发展战略的教育,社会主义根本任务的教育,以及国内形势和国际形势的教育。

 

2)对党员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现阶段主要是突出党的政治路线教育,党的思想路线教育,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党的方针教育和党的政策教育。

 

3)对党员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党的基本知识,即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关于党的建设学说的基本理论。其主要内容包括:党的性质、党的纲领、党的任务和党的最终目标、党的指导思想、党的组织原则、党的团结、党的纪律、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党员的基本条件、党员的义务和权利等。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也要吸收他们听党课,进行有计划的培养。

 

二、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

 

       1、党支部每学期召开1次民主生活会,遇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2、为了保证民主生活会的质量,书记要带头参加民主生活会,保证出席率。上半年一般应在7月前开完,下半年要在次年1月前开完。遇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召开时,必须报主管部门批准。

3、民主生活会一般侧重就以下问题进行对照检查,统一认识,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决议、决定的情况;

(2)贯彻执行班子自身建设要求的情况;

(3)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加强班子团结协作的情况;

(4)艰苦奋斗、勤政廉政、遵纪守法的情况;

(5)其它需要说明和检查的情况。

 

4、民主生活会一般由书记召集主持。参加会议的同志要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班子成员之间要互相谈心,沟通情况,交换意见,找准存在的问题。会议议题和相关要求提前7天通知与会人员,以便准备好发言提纲。

 

  5、民主生活会召开前要做好充分准备,坚持“六个不开”。即征求意见不深入的不开,谈心不广泛的不开,发言提纲达不到要求的不开,参会人数达不到规定数量的不开,党支部主要负责人不到会的不开,上级党组织未派人参加的不开。

 

6、要坚持“六个不允许”,努力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即会议主题不明确的不允许,自我批评“放空炮”的不允许,相互批评“放哑炮”的不允许,批评领导“放礼炮”的不允许,不怀好意“乱放炮”的不允许,没有安排专门记录的不允许。

 

7、建立健全民主生活会档案。会前的请示报告、会议记录、情况报告、报表、改进措施及落实情况等有关材料,要归档存查。

 

8、要严肃党的保密纪律,与会人员不得擅自散传民主生活会需要保密的内容。对于违反保密纪律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理。

 

 

三、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为检查和评价每个党员做好本职工作、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表彰优秀党员,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制定本制度。

 

2、民主评议每年进行一次。民主评议的内容,按照本系党支部制定的并经党员大会通过的不同层次的党员先进性标准和不合格党员主要表现进行民主评议。

 

3、基本方法:

 

(1)学习教育。对党员普遍进行在新形势下坚持党员标准的教育。教育要联系实际。学习内容以《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有关文件为主。学习方式可以多种多样,但要讲究实效。

 

(2)自我评价。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对照党员标准,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特别要检查对深化改革、保持廉洁、加强纪律和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

 

(3)党内互评。以党支部或党小组为单位进行民主评议。评议中要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触及矛盾和问题,避免不负责任的评功摆好,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解剖自己、评议别人。党内评议后,要采取座谈会或民主测评的方法,听取党内外群众对支部和党员的意见。

 

(4)组织考核。党组织对党内外评议的意见,进行实事求是地分析、综合,形成组织意见,并向党员本人反馈。

 

  (5)奖惩兑现。对民主评议的好党员,由党组织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表扬。对模范作用突出的党员,经过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后,待“七一”评选“先、优、模”时上报参加学校评选,并进行表彰奖励。对评议中揭露的违法乱纪等问题,要认真查明,严肃处理。经评议认为是不合格的党员,区别不同情况,提出妥善处理的意见,提交支部大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进行表决并上报组织处审批。对被劝退和除名的党员,要做好思想工作,要关心和团结他们,在工作中继续发挥他们的作用。

 

党支部要事先了解党员的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并做好必要的准备工作,避免仓促从事,以保持评议工作的良好效果。

 

四、党员定期汇报制度

    1、党员每个季度至少一次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组织汇报自己的学习、思想和工作情况,特别是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思想和活动,也可以汇报其他党员的模范事迹、不良倾向或问题。

 

2、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这一制度,以普通党员的身份主动地向党组织汇报自已的思想和工作情况。

 

3、党员可以在党的组织生活会上、党小组会上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的情况,也可以单独找党组织汇报。

 

4、长期外出的党员,必须按党委关于外出党员管理办法按期以书面形式,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汇报时要本着对党高度负责的态度,忠诚老实,实事求是。

 

5、党组织要认真听取党员的思想和工作汇报,做好记录,并有针对性地做好个别党员的思想工作,对于党员的书面汇报,要妥善保存。

 

6、对长期不汇报思想的党员,要进行必要的批评、教育,必要时要给予一定的处分。

 

五、党的组织生活制度

 

1、党的组织生活是党组织对党员组织学习、进行教育和管理、实施监督的基本形式,是贯彻“从严治党”方针的重要措施,必须严格制度,狠抓落实。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积极参加所在支部和党小组的活动,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

 

2、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党支部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每个月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议;坚持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坚持每年不少于两次党课,其中一次必须由本部门单位的党员领导干部上课。坚持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对党员进行评议。

 

3、党支部建立党员情况一览表册、组织生活会和支部大会记录、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册。

 

4、教育党员密切联系群众,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争先创优”活动,对优秀党员的先进事迹及时进行宣传报道。

 

5、党支部定期对党员进行考核,党员每半年向党支部书面汇报一次思想,作为支部考核的依据,党支部每年向党委汇报一次对党员考核的结果,支部书记每年撰写一篇调查报告,努力提高党建工作水平。

 

6、党的组织生活形式,要立足于提高组织生活质量,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力求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生动活泼。除安排正常的学习讨论外,还可以组织专题讨论和专题辅导讲座,开展电化教育,观看电视录像,外出参观学习,举办知识竞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等。

 

7、全年党组织生活(主要指听党课、学习党内文件、汇报思想、总结报告工作等为主要内容的活动或会议,以及党支部布置的组织生活。其他活动不计算在内)不少于12次。

 

8、每次组织生活党员参加率达90%以上。(包括网上参加组织生活进行思想汇报)

 

9、持有党员临时组织关系的党员,应参加原单位的选举,向原单位党组织交纳党费。在临时工作单位只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和一定的党内活动,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六、党员政治学习制度

 

1、根据学校党委要求,党支部要及时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做到学习内容明确,学习时间保证,每月集中学习不少于4个小时,学习时要做好笔记,讨论时踊跃发言。

2、党支部委员要带头学习,在学习中起表率作用。

3、党员要根据党支部学习计划,认真地参加学习,要结合实际,把学习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和高校工作、科技文化知识、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起来,通过学习真正成为加快学校事业发展、构建和谐大学的先锋战士,成为做好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

 

4、学习要有重点,在学习方法上要灵活、多样,要经常结合工作开展心得交流,要充分发挥电视教育和现代远程教育的作用。

 

5、党组织对每次学习情况,都要认真做好纪录,党员要做到学习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因病因故缺席的要提前请假。

 

七、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1、党员联系群众制度由支部具体组织落实,每个党员联系群众的具体方法、数量,由党支部决定。

 

2、要定期找群众谈心,认真开展好党员责任区、义务劳动等活动。

 

3、党员联系群众的任务是:积极向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经常听取群众的意见和要求,掌握师生员工的思想动态,做好有针对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做群众的知心人,密切党群关系;及时向党支部反馈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4、按照党支部的工作分工,正式党员要及时向申请加入党组织者、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进行党性知识教育,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帮助他们发扬优点,改正缺点,尽快成长。

 

5、党员每季向党支部或党小组汇报一次联系群众的情况,支部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上级党组织每半年检查一次。党员联系群众率要达到85%以上。

 

 

八、党员干部联系班级制度(学生党支部)

 

1、加强党组织与班级学生的联系,协助党支部重点做好对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申请入党同学等骨干分子的培养考察教育;

 

2、深入班级,深入学生,及时了解学生思想动态,指导班级政治学习,有针对性地协助班主任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

 

3、协助班主任找准学生发展目标,确定班级发展规划;

 

4、围绕校、系工作重点,指导工作方法,着重在提高学生的专业学习意识和发展责任意识上加强教育宣传;

 

5、突出重点,协助班主任处理应急事件,做好学生的思想稳定工作。

 

 

   

                           2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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